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4-12-31 浏览次数:35

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落实好上级学校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部署,预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现就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守牢安全底线

)健全责任体系

各单位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细化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开展专项学习

各单位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附件1),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把风险降到最低。

二、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日常管理

)落实重要危险源管控举措

单位要严格落实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购置、领取、使用、保管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因冬季温度变化引发危险。严格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坚决杜绝超负荷使用插座、违规使用电暖器、电炉等大功率设备,并确保加热设备远离易燃品。离开实验室之前要认真检查水、电、气是否已切断或关闭。各实验室监控不留死角,对准实验室危化品、加热设备等主要危险源,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做好各项安全风险排查,对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

做好备案管理

单位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凡寒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填报《2025年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备案表(PDF版和Excel版)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国资处备案,凡未备案的实验室不得使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每日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严格实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实验过程中脱岗;假期不用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源情况,确保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三、落实隐患排查,巩固自查成果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

各单位要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教发厅函〔2024〕20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扎实有效落实实验室安全自查的工作要求。节假日、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院级层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逐一整改、复查,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一盯到底、整改到位。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联系人:姜洪强 电话:65165661 邮箱:1985567995@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

附件2:2025年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pdf附件2:《2025年寒假实验室使用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