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的通知
2023-10-30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试剂耗材采购工作,落实学校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就实验试剂耗材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3年12月1日起,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使用的各类实验试剂耗材(非管制类)的购买、审批、入库等流程原则上必须通过学校试剂耗材管理平台线上操作完成。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购的,自购单备案流程内需要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
2、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处已于2023年9月遴选出平台内第一批53家符合资质要求的实验试剂耗材供应商,平台内其余供应商即日起将陆续下架,此前如有在未入选供应商处购买的实验试剂耗材发票,可于12月1日前办理入库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为更好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求,广大教师可向平台推荐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国资处将不定期组织实验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工作,完善平台建设。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