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浏览次数:13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与范围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需根据2022—2023学年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人认真填写附件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情况统计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SJ5)》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共4个电子表格。
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1.请各单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附件2)于2023年9月6日前发至1985567995@qq.com,以便业务联系。
2.上述4张基表的纸质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3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A202。电子版发送至:1985567995@qq.com
三、有关事项与要求
1.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按时按质地将统计数据上报我处审核汇总。
2.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科研论文等方面,请相关单位填报各表前,详细阅读各附表的填报说明,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202.4.130.200:81/)查阅、下载。
联系人:姜洪强 联系电话:6516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