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 2021 — 2022 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2-07-27 浏览次数:892
各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19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校继续开展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与范围
各相关单位需根据2021—2022学年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人认真填写附件2《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情况统计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SJ5)》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共4个电子表格。
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1.请各相关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附件3)于2022年8月19日前发至1024685055@qq.com,以便业务联系。
2.上述4张基表的纸质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9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A201。电子版发送至:1024685055@qq.com
三、有关事项与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按时按质的将统计数据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
2.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科研论文等方面,请相关单位填报各表前,详细阅读各附表的填报说明,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202.4.130.200:81/)查阅、下载。
联系人:邢臻 联系电话:65165661
附件1:皖教秘高〔2022〕11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