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配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通知
2023-04-18 浏览次数:1073
各单位: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存放的要求,各级实验室需配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请尚未配置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有关工作:
一、填报《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申报表》(附件2),对不需要配置的实验室请注明原因实行“零申报”。
二、详细填报《现存危险化学品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各单位将附件2、3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送国资处(行政楼A202室),电子版发送至316304051@qq.com,联系人:汪老师 65161046。
附件1:管制试剂药品目录.docx
附件2: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申报表.xls
附件3:现存危险化学品情况一览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