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09-10 浏览次数:1057
各学院、各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2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57号)文件要求,2019年继续开展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学院、实验室需根据2018—2019学年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人认真填写《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情况统计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表(SJ5)》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实验室基本信息表》共5个电子表格。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上述统计表的纸质文件以学院为单位,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16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1024685055@qq.com
三、工作要求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衡量高校实践教学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各实验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按质完成好此项工作。
2.教育部要求上报的实验室数据包括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室人员、实验教学、科研论文等方面,请各学院、各实验室抓紧把此项工作布置落实妥当,统筹协调、认真填报,准确及时地将基表统计数据上报我处审核汇总。
3.填报各表前,请详细阅读各附表的填报说明,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202.4.130.200:81/)查阅、下载。
联系人:郑欣、邢臻
联系电话:65165661、6516104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5日
皖教秘高〔2019〕57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附件1:基表3—6.zip
附件2:实验室信息基本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