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劳动节假期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9-04-30 浏览次数:1424
各学院、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学校将于2019年5月1日-4日放假(共4天)。为确保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劳动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各学院(中心)备查。
二、放假前,各学院、实验中心务必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排查实验室危化品(如金属钠、金属镁、氧气、氢气、硝铵类化学品等)安全管理情况;实验室高温、高压、超低温、高转速、气瓶、大型仪器设备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自查整改情况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三、放假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