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配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通知

2021-08-24 浏览次数:209

各单位: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存放的要求,各级实验室需配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请尚未配置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的实验室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有关工作:

    一、填报《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申报表》(附件2),对不需要配置的实验室请注明原因实行“零申报”。

    二、详细填报《现存危险化学品情况一览表》(附件3)。

    请各单位将附件2、3汇总后,于9月3日前报送国资处(行政楼A201室),电子版发送至747346258@qq.com,联系人:陈老师 65165661。

附件1: 管制试剂药品目录.docx

附件2: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申报表.xls

附件3:现存危险化学品情况一览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