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8-07-03 浏览次数:1246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文件要求,以及学校2018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一)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学校固定资产“家底” 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

(二)通过资产清查,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

(三)通过资产清查,有利于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四)通过资产清查,查清各单位各部门名下的资产数量和保有情况,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压实各层级资产管理责任。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

清查基准日:20171231日;资产清查工作自20187月初至201811月底完成;

清查范围:固定资产,主要是指房屋构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在建工程、图书、文物陈列品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另外, 在学校资产账面反映,实际在各附属医院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列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

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有关制度文件要求进行。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资产清查顺利完成

此次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相应组成一把手牵头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形成专人负责,全员参与,通力合作的资产清查工作格局和氛围。狠抓落实,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实、帐帐相符。

联系人:郑  欣 0551-65165661   QQ411433159

张正体0551-65164529   QQ2663354590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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