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共享程度,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学校拟建设建大型仪器设备与共性技术服务管理平台。结合平台建设需要,科技产业处与国资处(设备处)决定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及实验室所能提供的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统计对象:学校所有实验室。
2. 统计范围:凡单价在2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均需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信息表》,补充并完善大型仪器设备资料。各实验室需填写《实验室技术服务信息表》,内容包括实验室名称、实验室简介、所能提供的实验技术服务、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信息等。各单位2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清单及信息表可从国资处网页下载。
3. 本次统计的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及上报的实验室技术服务项目将进入校大型仪器设备与共性技术服务管理平台运行、使用,其开放程度、共享情况将作为学校投入仪器设备维保经费和实验室特色培育经费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4. 上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29日前将各类信息表纸质版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国资处(设备处),电子版发送至411433159@qq.com邮箱。
联系电话:65165661、65161053
联系人:郑 欣、柯道平
邮箱:411433159@qq.com
2013-11-21